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(省知识产权奖)管理办法》,公司相关部门推荐,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拟确定推荐申报“浙江省知识产权奖-商标奖”评选工作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),期间,对该事项有异议者,请以书面形式向法务部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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